作者 |

黃長玲(臺灣大學政治學系)

摘要 |

四年前,《女學學誌》所出版的第二十九期的專題是「性別與照顧政策」。在那次的專題中,相關的研究論文探討了北歐的照顧政策,以及台灣正在發展中的保母托育體系。四年後的今天,本期的專題是「性別與照顧工作」,三篇專題論文分別從法律的理論與實務,以及照顧工作的具體經驗,探討性別角色的變與不變。相隔四年,台灣的少子化與高齡化危機未見衰退,照顧體系的發展與性別角色的變化都相對有限,但是從本期的專題論文中,仍然可以看到體制與個人行為互動的軌跡。

陳宜倩的文章,從性別工作平等法的立法過程以及對於育嬰假規範的變化,來探討對男性倡議女性主義的可能性。2002 年性別工作平等法立法之初,雖然規範了育嬰假,但是並未處理育嬰津貼。2009年育嬰津貼的相關立法完成,由於津貼的發放是從兩性共同參與育嬰的角度考慮,因此我國育嬰假的規範具備相當的進步性。然而,法律的規範雖然符合性別平等的精神,自育嬰津貼實施以來,一方面請育嬰假的人數有限,另一方面申請人的性別比例十分懸殊。陳宜倩的文章探討了我國以及其他國家育嬰假的相關規範,也呈現了不同國家在轉化性別角色上的種種努力。

劉香蘭與古允文的文章,則是回顧了戰後台灣照顧體制的發展,以及在這個過程中性別角色的變遷。經由他們的研究,我們可以看出,持續變化的是女性的角色,由於女性社會角色的變化,照顧工作也在家庭、國家與市場之間,以及不同階級與國籍的女性之間流轉。然而,萬變不離其宗的是男性對於照顧工作的參與,始終十分有限。這個現象無疑呼應了陳宜倩文章中對於男性角色與男子氣概內涵的探討。照顧工作始終是女性承擔的工作,當然跟社會的性別規範是緊密相連的。

陳韻如與劉奕均的文章,研究的是很少見的參與居家托育的男性。這些男性雖然在相當程度上已經突破社會的性別刻板印象,但是仔細檢視他們與一起承擔托育工作的配偶之間的分工形態,可以看出性別界線難以跨越的地方。男性的參與,微妙的提升了居家托育的專業色彩,也因此對於這些男性而言,重點在於他們進入一個不同的專業,而不是他們做了女人的工作。這個研究發現,其實是性別研究領域中,許多人所熟知的性別階層化現象,男性在性別階層中的支配地位,使得他們參與的領域專業形象增加,而他們拒斥的領域就往往被看成不具專業。

除了三篇專題論文外,本期的研究論文是施純宜對於戰爭劇作中呈現與演繹性暴力的討論。無論是戰時還是平時,性暴力的形式廣泛而普遍。施純宜所討論的劇作中,除了呈現創痛的身體外,也直指暴力的背後其實是支配與宰制的慾望,也因此性暴力與種族、宗教與政治上的支配往往有連動性。

本刊過去幾年因為編務上的許多考慮,中斷了過去頗為重要也頗受讀者好評的書評。有鑒於華文世界關於婦女與性別研究的作品,無論是在數量或知識的原創性上,都日益增加,因此編委會認為較為深度的向讀者評介新的作品,仍然是我們對性別研究社群應盡的責任。本期的書評所探討的作品是桑梓蘭《浮現中的女同性戀》一書,胡郁盈的書評中不但呈現了該書重要的理論出發點,也對該書四個主要部份的內容,做了相當有條理的耙梳,對讀者而言是很清楚的指引。恢復書評,代表著《女學學誌》除了持續呈現華文世界性別研究的成果外,也希望成為這個知識社群的成員彼此之間更有效的橋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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