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陳昭如

摘要 |

  2019年是台灣性別史上的重要里程碑。這一年,台灣通過立法允許同性伴侶為婚姻登記、給予其一定程度的法律權利保障,為台灣的性別運動寫下關鍵的一頁,也讓台灣朝向婚姻家庭性別平等的旅程邁向下一個階段。《女學學誌》曾於台大社會學系教授吳嘉苓主編期間,在2017年出版由中山大學社會學系陳美華教授所策劃的第四十期「非常規親密關係」專題,刊登三篇分別探討酷兒情感倫理、非常規性實踐與女同志親子實踐的研究論文。在該期專題出版的同一年,大法官做出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宣告民法婚姻限一男一女的規定違憲,並給予立法者兩年的緩衝期決定保障同性伴侶結婚自由的方式。兩年之後,就在大法官所定的修法期限屆至前夕,立法院通過《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該法允許同性伴侶進行婚姻登記,也允許已為婚姻登記的同性伴侶之一方提出收養另一方親生子女的繼親收養聲請。《女學學誌》在這一年出版「彩虹家庭」專題,刊登三篇探討同志家庭與同志關係的心理學研究,意義非凡。

  編委會由衷感謝台灣大學心理學系李怡青教授規劃本期專題。此專題的心理學取徑,正與多數意見的大法官所採取的「科學證據」取徑相呼應。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是一個極為特殊的解釋,其解釋理由書沒有引用任何外國立法例或判決的法律論證,所附上的兩個註腳是精神醫學與公衛心理學之專業見解,以支持性傾向是與生俱來、同志並非變態偏差者的看法。雖然大法官在註一引用了美國聯邦法院最高法院要求全美各州承認同性婚姻合法化的Obergefell v. Hodges一案,但所引用的不是該判決的法律論證,而是其法律論證所仰賴的精神醫學證據。多數意見大法官選擇訴諸精神醫學與心理學的論證「策略」,一方面可能來自於需要證明「性傾向屬難以改變之個人特徵」的反分類(anti-classification)平等審查基準考量,另方面也可能來自於大法官試圖藉此為同志翻轉偏差汙名的善意。畢竟,身為主席並兼司法院院長的許宗力大法官於2016年被提名後,於立法院行使同意權回應立委詢問時曾表示,禁止同性婚姻是否違憲,取決於「事實調查」:如果同性戀被證明是病態,就傾向於認為禁止同性婚姻合憲;如果同性戀不是病態不正常,則會傾向於認為違憲。其實,論證禁止同婚合憲性還有其他人文社會研究的證據可採,也有反臣屬(anti-subordination)的憲法平等審查標準可以操作。大法官使用反分類審查模式有其長年脈絡可尋,而訴諸自然科學證據的選擇,更值得玩味。

  本期所刊登的三篇論文分別以量化和質性方法探究同志家庭與同志關係,而專題主編李怡青教授的精彩導言,則引導讀者 掌握此三篇文章的要領,並闡明其學術研究與社會意義。關係女性主義的心理學家Carol Gilligan曾經提出著名的「不同的聲音」(different voice)命題,主張女性有不同、但不次等於男性的道德發展與倫理觀。本期專題對於同志家庭與關係的心理學研究,一方面呈現同志有別於異性戀的處境,另方面也主張同志有與異性戀相同或類似的成家能力。或許,相同與差異的爭辯,總是永無止境。李怡青教授的〈彩虹家庭的現身:家長與子女表現的整合分析〉一文,可說是以量化研究的整合分析呼應了許大法官的「事實調查」主張與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中的「同志正常命題」,並且可以作為將來進一步擴張承認同性伴侶親子關係的重要參考。雖然大法官在該號解釋中特別表明其所解釋的範圍僅限於「婚姻章」之規定、不及於其他,但彩虹家庭一文證明「同志正常命題」可適用於同志親子關係。而潘琴葳諮商心理師以質性研究為基礎所寫成的〈打造同志家庭:女同志家長如何協助子女建立家庭認同〉一文,則進一步呈現同志家庭所面臨的外部困境與改變既有性別關係的新潛力。在本刊第四十期專題中,高雄醫學大學性別研究所胡郁盈教授所撰寫的〈從「現身」到「關係」:台灣性別社會變遷與女同志親子協商〉一文,探討了中產階級都會女同志身為「女兒」與原生家庭間所發展出的「關係互動」之家庭對抗與協商策略。相較之下,本期專題的這兩篇文章則是以同志父母為主體,正可與胡郁盈教授的作品一起閱讀。再者,本期專題不只呈現同志組成家庭的美好與困境。曾秀雲、謝文宜教授所合著的〈同志分手調適:外在壓力源與身分認同的影響〉,就展現了同志面臨分手時由性別與性傾向交織的差異與難題。

  最後,本期刊登了兩篇書評,分別是由美國American University人類學博士候選人江河清評論Hongwei Bao(包宏偉)的Queer Comrades: Gay Identity and Tongzhi Activism in Postsocialist China,以及英國York University婦女研究博士勤定芳評論Leung Wing-Fai(梁穎暉)的Digital Entrepreneurship, Gender and Intersectionality: An East Asia Perspective。編委會感謝兩位書評作者為本刊寫作書評,也希望持續藉由書評專欄來為性別研究的讀者引介好書,促進學術對話。

主編 陳昭如 謹誌

編輯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