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紀大偉(政治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

摘要 |

《女學學誌》的「性別與台灣文學」這個專題邀請「台灣文學」
研究者(包含多種系所的碩博生)進入「性別研究」的空間,進行
對話。「性別研究」是《女學學誌》持續經營的常數,「醫療」、宗
教」、「文學」等等是輪流來做客對話的變數。不過,何者算是常數
而何者變數,都要看所處的「領域」才能決定。如果走出性別研究
並且走入台灣文學研究學門,就會發現「時間進程」的考量(體現
為「時代分期」)才是常數(日本時期、白色恐怖時期、戒嚴後時期
等等),而性別則是需要另章處理的變數(性別跟時間進程的關係是
什麼?這一直是個課題。可參考克麗絲特娃(Julia Kristeva)的「女
人的時間」一文等等)。這種常與變的分工狀況,看重歷史進化,並
且看輕跟歷史進化無關的課題。這個現象並不是台灣文學獨有,而散
見於大多數「國族文學」(national literature):在國內外的各大學,英
美文學、中國文學往往被切割成一截一截的時間(時期)來進行教學
(而且被當作必修課),而這些文學之中的性別則被視為可有可無的
課題(頂多被當作選修課)。

  台灣文學中的性別,性別研究中的台灣文學:各是各的稀客。或
許有人並不覺得台灣文學內的性別研究算是稀客:並不稀少、並不是
外來的客。誠然,許多台灣文學的學者、研究生、讀者多年來已經努
力查索歷來文史資料,並且紛紛指認:「台灣文學在 19X0 年代,就
已經描寫了『女性主人翁』(或同性戀主角、或跨性別主體等等)」、
「在 19X0 年代,『女性身份』(或同性戀身份等等)的作家紛紛投身
文壇」。這些努力同時為台灣文學和性別研究的漏洞進行填空的工
作,成績斐然。但是筆者卻也忍不住懷疑:這些善意的填空努力卻可
能在有意或無意之間強調了台灣文學與性別課題的「河蟹/和諧」,
幾乎召喚了英語系國家(英、美、澳、加等等)所推動的「文化多元
主義」(multiculturalism;「大家都不一樣,卻都快樂地在一起」)。這
種快樂在一起氣氛可能讓人鬆懈,並且遺忘這兩造之間的矛盾(「空
白都填滿了,那麼還有什麼問題要談嗎?」)。如果要持續進行性別
與台灣文學的對話,可能就要開始質疑雙方之間看似令人放心的和諧
(它們的「同」),並且直面它們的利益衝突(它們的「異」)。

  凡是機制就會進行「納入」(inclusion)和「排除」(exclusion);
就算是幼稚園這種機制也會爭取某些孩童,並且排斥另一些小孩。性
別研究和台灣文學研究也是都是機制,自然也都會偏食:除了觀察這
兩造剛好重疊納入的部分(如「某個年代的台灣文學也有某種性別主
體」),我輩也要留意兩造無法重疊之處。例如,台灣文學排除了哪
些性別?排除的行為乃基於什麼樣的時間進程考量?

  要看出性別和台灣文學之間的矛盾,就要留意台灣文學的國族、
國家色彩。與其說「性別與台灣文學」這個專題的關鍵詞是「性別」
與「台灣文學」,不如更精準地說,是「性別」、「台灣」、「文學」
這三者。性別跟「台灣文學」若有摩擦,阻力可能處在性別與台灣
(國族、國家)之間,而不是在性別與(沒有冠上國族標籤的)文學
之間。畢竟文學似乎是各種學科的好朋友,容易跟大家相處,不大會
跟其他學科發生糾紛(但文學的這個好脾氣特色就是個問題,容後再
議)。

  台灣文學是體現台灣的文字「媒介」。既然是媒介/媒體(「台
灣這麼亂、都是媒體害的」),就可以操弄人心,也可以被人心操弄。
台灣文學是一種國族文學(國族在此為「nation」),也是一種國家機
器的零件(國家在此為「state」)。做為國族文學的台灣文學,跟美
國文學、中國文學、巴勒斯坦文學、愛爾蘭文學一樣,終究帶有政治
立場、政治目的。但筆者要趕緊說明,這邊所說的立場和目的是多元
的、可能彼此衝突的:身在台灣的台灣文學研究者並沒有同心一志想
要促進台灣獨立(彷彿「文學研究是手段,獨立建國是目的」)。在
台灣文學的研究者中,也有人想要整合「兩岸四地」,也有人純粹愛
好文學而「沒有政治立場」(「文學就是目的本身,而不是服務政治的
工具」)。況且,台灣文學研究絕對不只是在台灣境內生產。中國學
界早就有體制內的台灣文學研究單位,持續出版多種論述 ―主要
立場是要將台灣文學整併為中國文學的一支,而不是為了促進台獨。
而身在歐、美、日的台灣文學研究者(國籍、種族不限)可能繼續將
台灣文學視為「區域研究」的一塊拼圖,或是當作打破「區域研究模
式」的一個實驗室,或解讀為「想像亞洲」的一個結點―對他們來
說,統一或獨立未必是台灣文學研究的迫切課題。

  做為國家機器零件的台灣文學可能被某些立場的人士帶入國家機
器(如學校),也可能被其他立場的人士驅逐(如被排除在學校課程
之外)。台灣文學可能讓某些研究者和讀者避而遠之,因為國家機器
聽起來像髒字。但筆者想提醒:一、正是因為「髒」,所以更值得勤
加對付;二、自從「現代性」以降,國家機器無所不在,幾乎統攝世
界上所有生靈。目前我輩所知的各種文學幾乎都被整併在各種國家
機器之下:中國文學、西藏文學、維吾爾文學、馬華文學都各自是國
家機器的零件(但各自被哪個國家操用、詮釋?馬華文學是被哪一個國
家使用的工具?),但並不能一概視為暴力程度相同、霸權程度相同
的工具。阿圖塞(Louis Althusser)所說的國家機器絕對不是普世性
的,而具有法國天主教社會的特殊性。國家樣貌多元 , 國家機器也絕
非只有一種。英格蘭文學、蘇格蘭文學(如被視為「蘇獨」的《猜火
車》(Trainspotting))、愛爾蘭文學(如被讀作「愛獨」的葉慈作品)
經常被迫統一在英國文學史的課程中,但是其中有哪些零件是用來擴
張帝國、哪些則是用來反抗暴政,需要逐一細察。異質多元的國家機
器如何被多彩多姿的性別主體挑戰,正是有待一再質問的研究課題。

  常有人議論台灣文學的時期太短、經典太少、「只是」「地方文
學」或「邊陲文學」,「只」描寫了特殊風土:台灣文學看起來受限
於「特殊性」(particularity)。這些說法預先設想了「文學」(前面不
加上國族形容詞)的「普世性」(universality):文學的歷史似乎是可
以不斷上溯的、文學似乎是提供無盡經典的寶庫、文學發生的地點似
乎該是文明的中心而非邊緣地帶、文學似乎應該能夠反映跨越國界的
人性。如前頭所說,文學應該跟其他學科都處得很好,沒有稜角似
的。沒有冠上國族形容詞的文學彷彿沒有國籍(就好像沒有被標示
出膚色的美國白人彷彿不是另一種有色人種),去政治,好乾淨。詹
明信(Fredric Jameson)引起軒然大波的文章,「多國資本主義時代
的第三世界文學」,就是站在「普世」(其實就是第一世界)的位置,
對「特殊」文學進行探索。自從詹明信(在中國改革開放初期之際)
將魯迅小說指認為第三世界的「國族寓言」(national
allegory),位於
不同國家的學者就算對詹明信的第一世界態度感到不滿,卻也紛紛將
現代中國文學和台灣文學解讀為國族寓言―也就是特殊而非普世的
文學。為甚麼學者們在批判詹明信的第一世界傲慢之餘卻又忍不住沿
用國族寓言的概念,是耐人尋味的一件事;或許某些文學被點出特殊
性之後,才更有議題性,更值得大作文章。

  在主流的認識論之中,台灣文學和性別被擺放在類似的位置:
兩者都被認為是偏狹的、邊緣的、活在「巨大他者」(大國、大男人
等等)陰影底下的。人被預設為男性,而女人是例外;情慾主體被預
設為異性戀,而同性戀、跨性別都是例外。某種老掉牙的抗議仍然
時有所聞:「女作家」要求被稱作「作家」而不要「女」字,「同志畫
家」要求被視為「畫家」而不要「同志」兩字,因為她們想要跟主流
(男、異性戀)作家、畫家一樣被平等對待,而不要被當作偏離主流
的特例。做出這類抗議的女作家和同志畫家想要擺脫特殊性(不要當
「女」人、「跨性別」的人)、想要擁抱普世性(要當「人」)。然而,
為這些抗議者解套的方式,與其說只能在個人層面進行,不如說延伸
到社會結構徹底處理更痛快;與其幫忙她們摘掉身份認同的標籤,不
如思考:為什麼身份認同的標籤被認為是髒東西、必先除之而後快?
為什麼「女」、「同性戀」、「跨性別」是讓人覺得束縛的標籤,而
「男」、「異性戀」、「主流性別」則不被當作是包袱?特殊的性別和普
世的性別之間,存有既不公平的權力分工。台灣國族和性別所遇到的
權力分工情境非常類似:「台灣」文學、「女」作家好像都被迫低人一
等,只能當作「文學」、「作家」的次級複製品。

  不過,雖然台灣文學和性別都遭受被特殊化的處境,兩造的類似
命運並沒有促使它們惺惺相惜、互相扶持。兩造恐怕都太在乎各自的
特殊處境、太在乎各自面對的「巨大他者」陰影(中國文學、異性戀
男性霸權等等),卻不見得把彼此當作策略性的戰友。但是這種邊緣
和邊緣很少結盟的情況也不算奇怪:學術研究早就紛紛指出,各種邊
緣者的叢林法則往往是邊緣者各自跟中心協商甚至爭寵,但邊緣者跟
邊緣者之間要不是互不理會,就是互相排擠。「性別與台灣文學」這
個專題並無意追求邊緣和邊緣和諧共處的幻象,反而樂於承認邊緣和
邊緣之間的利益摩擦。

  這次專題投稿的來稿狀況比想像中來得踴躍許多。《女學學誌》
有心鼓勵研究生,不但樂意接受碩博生投稿,而且來稿一律送外審。
為了促成跨學科、跨國界的對話,筆者特別邀請一批異質性甚高的匿
名審稿人:她們來自不同學科、任職於不同國家(散居歐、美、亞
洲)、擁有不同國籍(有好幾位並不是台灣公民)。對台灣文學研究
界來說,這批審稿人大多是新鮮的面孔。

  匿名審稿通過的稿件分兩次刊出。這一次刊出稿件有三。宋玉雯
的〈階級‧性‧變態:舒暢小說中的分斷情感〉藉著討論「分斷」來
審視被遺忘的老作家舒暢。宋文指出,「分斷體制」是韓國思想家白
樂晴的理論概念
, 用以解釋兩韓在冷戰格局被橫生切斷的狀態;宋文
則發現,中國和台灣的「冷戰―分斷」也體現在文學作品的破爛「分
斷家庭」中。宋文從「性/別」角度切入,檢視「分斷」造成的「隔
絕」與「等待」狀態,並且思考隔絕和等待如何「打造並毀滅」(do
and undo)舒暢小說描寫的底層外省男性。藉著思索這些社會邊緣人
體現的三種邊緣標籤:階級、性、變態(這三種標籤是互相定義的,
並不是各自獨立的),宋文置疑構築家國體制基礎的婚姻家庭連續
體。

  蔡孟哲的〈愛滋、同性戀與婚家想像:《紙婚》的「殘/酷」政
治〉討論長篇小說《紙婚》(陳若曦,1986)如何再現「幸福婚家」
(書中美國男同志和中國移民女子的「假」結婚)和「不幸疾病」(書
中的愛滋)之間的辯證。蔡文思考,愛滋情節被嵌入小說敘事之中,
對於小說敘事產生什麼作用?關於殘/酷(既殘障、又酷兒)的想像
如何推動敘事情節的展開?蔡文強調,另採新路徑重讀《紙婚》,就
可能看見 1981 年愛滋出現後的傷痛歷史:在耽迷「正常/矯正」(在
英文都是 “norm”)的意識型態陰影下,在全球跨國的男同性戀身體
上,疾病、殘障、污名、歧視、死亡、失落等等交錯的痕跡。

  紀大偉的〈愛錢來作伙:1970 年代台灣文學中的「女同性戀」〉
指認台灣文學的第一波「女同性戀」(紀文故意加上引號)在 1970 年
代出現,也就是在所謂「經濟起飛」的時期:女性口袋開始有餘錢。
紀文指出,在台灣文學想像男同性戀主體性和想像女同性戀主體性
完全是兩回事:男同性戀主體以一個個各自獨立的「者」(同性戀者)
為單位,並不特別計較金錢;女同性戀主體則在一組組互相牽制的
「關係」(同性關係)之中成形,在乎各種本錢―因為女人和女人要
用本錢維持關係,否則就要拆夥。雖然台灣社會在 1960 年代就已經
出現「T 婆」組合,但文學要到 1970 年代末才開始再現 T 婆。

全文下載

專題說明